河源设备生产许可证 申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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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规格证书 周期45天 价格面议 参数12 国家网站查询 服务优势免费咨询、免费培训、体系辅导、免费解答疑问 服务流程前期调查-签订合同-方案起早-执行方案-* 范围消毒产品 内容消毒备案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条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二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建筑企业若是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就没有资格参加投标,也就意味着企业将无法承揽工程。一般来讲,投标需要的文件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等,这些材料缺一不可。
办*
1、*为免费项目
2、按规准备申请材料,无特殊原因,局必须受理并在承诺期限内申请。
申请材料
(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网上找个类似的)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交易的话这项你就让法人办个安全管理资格证就行,培训电话问局窗口,这个属于个人资质培训,按规定收费大概400-500元)
(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复制件)。(网上找个类似的)
(七)无储存承诺书。
河源设备生产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属于局专项审批的范畴,一般又称为危险品经营许可证或简称危化证,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管理条例规定从事危险品经营活动的企业需要申办许可证凭许可证经营。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办因流程繁琐、性强、申办材料繁多、要求严格的因素,从事相关经营的企业会选择的申办机构来代为处理,而申办机构参差不齐,报价混乱、责任心及处理能力效率的问题增加了选择的难度。
危险品经营许可证申办中心是一家依法从事评价、生产教育培训、生产政策咨询与宣传等服务的老牌服务机构。中心与金山经济园区、经济园区、经济园区、经济园区等多家经济园区联合运营,是专注危险化学品领域的企业服务平台。
中心优势:
我们长期从事危险品许可证申办工作,所以我们;我们和相关机构关系成熟,所以我们;我们以与您建立长期为要求,所以我们负责;我们以交朋友为开展业务的终目的,所以我们诚信。
河源设备生产许可证
人力服务许可证申办机构:
人力和社会**局
1、有与申请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资金等;
2、有至少5名以上大专以上*、且取得人力市场从业人员书的专职工作人员;
3、有健全可行的工作章程和管理制度;
4、为立法人,具备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河源设备生产许可证
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所需资料如下:
1、公司名称或执照副本原件及公章
2、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复印件加盖产权单位公章
4、租赁协议
5、公司章程
6、所有股东的复印件
7、初级发行员
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对企业的要求如下:
1、地址要求必须是写字楼,200平方米,
2、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
3、中级发行员
4、申请时间:20个工作日。
提示:申请材料的,由审批部门进行审核,并察看经营场地。自受理之日起20天内作出决定。通过批准的,即可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相反,不予批准的,审批部门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批复的理由。
申请和受理
1、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及时将列入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和新启动换(发)证产品的通知,告知本行政区域内的有关生产企业,并通知和组织企业在一定时限内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领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企业应自《实施细则》宣贯后20日内,到其所在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提出申请,领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并按规定要求填写。
3、企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以下申请材料报送省级许可证办公室:
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
3)原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三份(换证企业);
4)产品《实施细则》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4、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在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立即退回企业重新填写。因退回申请材料而贻误申报生产许可证的责任由企业自负。
5、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在符合要求的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对于由审查部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的情况,省级许可证办公室留存一份申请书备案,并在受理企业申请后15日内将相关材料转交审查部。
6、申请*企业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其产品在自受理通知书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不以无证论处。
(二)企业生产条件审查
1、按照产品《实施细则》要求,由审查部或省级许可证办公室组织审查组实施企业生产条件审查。
1)由省级许可证办公室组织审查的,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在受理企业申请后2个月内,组织对申请*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
2)由审查部组织审查的,审查部自接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报送的材料之日起2个月内,组织对申请*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
2、审查部或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制定企业生产条件审查计划,并提前通知企业。
3、审查组应依据产品《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实施现场审查。
4、审查组在现场审查结束前向企业宣布审查结果。对现场审查合格企业中所存在的问题,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审查部或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提交整改报告。
5、对于不合格的企业,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自接到不合格通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出《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同时收回《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企业自接到《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之日起,应进行认真整改,2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请。
(三)产品抽样与检验
1、对于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合格的企业,审查组在现场审查同时,按照产品《实施细则》的要求抽样并封样。
2、企业应在封样后15日内将样品送(寄)至检验机构。
3、检验机构应确保产品检验活动符合产品《实施细则》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工作。
4、对于不合格的企业,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自接到不合格通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出《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同时收回《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企业自接到《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之日起,应进行认真整改,2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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